储罐维检修事故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4-05-07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530
上海赛科石化5.12爆炸事故直接原因: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拆除内浮顶储罐浮箱过程中,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 间接原因:(1)违章作业。承包商擅自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和铁质撬棍拆除浮盘。(2)施工方案存在漏洞。在确认浮盘已无修复价值后,决定整体更换浮盘。施工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施工方案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海赛科石化5.12爆炸事故

  直接原因:

  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拆除内浮顶储罐浮箱过程中,遇点火源发生爆炸燃烧。

   间接原因:

  1)违章作业。承包商擅自使用非防爆动力锂电钻和铁质撬棍拆除浮盘。
2)施工方案存在漏洞。在确认浮盘已无修复价值后,决定整体更换浮盘。施
工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施工方案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施工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没有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不能及时掌
握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变化情况。
4)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没有发现承包商施工方案中无浮盘拆除内容的问题,导 致风险识别不充分,未识别出浮盘拆除时存在苯液挥发导致燃爆的风险。
5)施工现场监护不到位。一是承包商现场监护人变动随意,由其他项目临时抽调;二是未及时发现制止非防爆工具的使用,在发现浮箱有苯液后,未告知 爆燃风险,也未将异常情况上报并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环境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不规不科学。取样点不具代表性,仅在一个 人孔附近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7.16”大连中石油保税区油库火灾案例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三)主要教训:一是在油库内违章加注“脱硫化氢剂”;二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不严;三是防火堤外没有防止流淌火的技术措施;四是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不足。

  天津港“8·12”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二)主要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八个方面的教训与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即:坚持安全 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企业均不得违法违规变更经营资质;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控监管;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大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特殊器材装备配备,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